太陽能路燈的太陽能電池板和蓄電池配置計算公式
以12V的60w的路燈為例,按每天使用小時數為7h、連續陰雨天4天要求,在山東德州地區應用時,結合當地光照
首先計算出電流:
電流 = 60W÷12V= 5 A 計算出蓄電池容量需求:
需要滿足連續陰雨天天的照明需求。(4天另加陰雨天前一夜的照明,計5天)
蓄電池 = 5A × 7h ×( 4 1)天= 5A × 35h =185AH
另外為了防止蓄電池過充和過放,蓄電池一般充電到90%左右;放電余留5%-20%左右。
所以185AH也只是應用中真正標準的70%-85%左右。另外還要根據負載的不同,測出實際的損耗,實際的工作電流受恒流源、鎮流器、線損等影響,可能會在5A的基礎上增加 15%-25%左右。
計算出電池板的需求峰值(WP):
路燈每夜照明時間需要為 7小時(h);
★:電池板平均每天接受有效光照時間為4..4小時(h);
最少放寬對電池板需求25%的預留額。
WP÷17.6V = (5A × 7h × 125%)÷ 4.4h
WP÷17.6V = 9.33
WP = 175(W)
★ :4.4h每天光照時間為山東地區附近地區日照系數。
另外在太陽能路燈組件中,線損、控制器的損耗、及鎮流器或恒流源的功耗各有不同,實際應用中可能在15%-25%左右。所以165W也只是理論值,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有所增加。
優化組件配置
考慮到路燈連續工作要求在4天,為了保證在連續4天放電后,能盡快恢復工作,組件容量需增大,縮
短充滿電時間,如果當地連續4天陰雨的天數較多,則充電時間要控制在2天以內。
以選用175Wp組件為例,估算充電時間。充電
效率在0 9—0.95,取0 9。 平均蓄電池充電時間:2 x120 x12×O.75/(0.9
××160×4.45)=3.4天,時間過長。選取210Wp,此時充電時間在2天左右。從中可以看出在配置組件時不能只看單日耗電量,還要結合蓄電池容量來優化配置
三.實際應用(北京地區)
我們知道 :從太陽的日照情況來劃分,北京屬于二類地區,日照時間為8.2-8.7小時,在本例計算中取中間值8.4小時。
太陽能直放站(無線10W、移頻10W、6選頻10W的功耗都為85W左右,統一采用24V供電方式。目前采用的蓄電池為200AH/12V/塊,電池板為55W(峰值)/17V(峰值)/塊。則,直放站每天消耗的電流為(24V供電):
(85w/24v=)3.54×24小時=85(AH)
假定所設計的電池容量能滿足直放站連續工作5天,則電池容量最小為:
85×5=425(AH)
雖然電池的標稱容量就是其額定放電容量,但我們僅按75%的放電量來設計,以便有一定的富裕量,則設計的電池總容量為:
425/0.75=566(AH)取整數為600AH,
則需要3塊24V的電池蓄電池,而我們實際使用的是12V的蓄電池,所以需要6塊12V的蓄電池。
假設5天中,最為惡劣的情況為,晴天為2天,陰天為2天,雨天1天(不充電)來計算電池板的配置:
其中1塊電池板的充電電流為
晴天時: 3A×4小時 (3A 0.7A)÷2×4.4小時=20.14(AH/天)
20.14×2天=40.28(AH)
陰天時: 0.7A×8.4小時=5.88(AH/天)
5.88×2=11.76(AH)
共 計: 40.2811.76=52.04(AH)取整數為52AH
則需要425/46=8.17塊的24V電池板,實際上我們使用的12V的電池板,所以需要16.34塊電池板,取整數16塊即可。
驗證:
連續雨天:
600/85=7天大于5天的設計要求
連續陰天:
600 5.88T=85T,則T=7.58天大于5天的設計要求。
綜上所述:至于具體的電池板和蓄電池的配置數量,是跟對持續工作的時間是直接相關的。同時還跟電池板和蓄電池的功率、電壓是相關的。不同的參數給出的配置是不一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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